茂名市金塘镇部份村民多次举报南方村委干部纪委一直不回复引质疑

法制在线 2017年3月1日01: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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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据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金塘镇南方村委会乌云塘村部份村民投诉反映,他们多次实名向市区镇各级政府和纪委部门举报中共党员、村委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何#光和村委主任江#海两位村干部 违法乱纪的行为,纪委及各有关政府部门一直不查处和不回复,引村民意见纷纷。

(一) 据村民投诉反映现任南方村委会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何#光 违法乱纪的行为如下:

据村民反映,2015年因国家建设汕湛高速公路,征收了南方村委会乌云塘村地名为“冲塘底”的集体和私人部分田地,其中乌云塘村何#荣组的机动田被征收了1.2068亩,这些机动田是1994年前,农户外出务工经商交还集体的责任田。1994年1月23日,经全组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对这批机动田进行标租,按标租的稻谷计算,标耕者的租谷集中起来交由组内交纳给国家作为公购粮,以减轻组内村民交公购粮的负担。当时何#光也标耕了“冲塘底”的机动田,后来何#光把标耕的机动田交给了其胞兄何#光。 2015年汕湛高速公路征地,征用了其中0.3765亩的土地,征地款合计人民币36028元。何#光的胞兄何#光利用自己做出纳员,参加征地、登记数字的职务之便,在征地办工作人员不了解实情的情况下,谎称该0.3765亩农田是其本人责任田,骗取了征地登记。在场参加征地登记的何#荣组群众都表示这并非事实,事实上此农田是何#荣组集体的机动田,不是何#光的责任田。

在1994年1月23日标耕集体机动田的名单数据册中,该机动田记明是何#光标耕的,而不是何#光的责任田或自留地。但其兄何#光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征地登记,强行将集体所有的36028元征地款划入其本人账户占有使用。何#光身为村委干部,明知是标租来的机动田,却不劝阻其胞兄,反而帮助其大哥何#光伪造田岴簿,扩大责任田的面积。 其兄何#光的第四胎女儿何某秀,属于超生对象,因此不敢露面,被其送去高州市长山乡上炯村委会丰内村的亲戚家抚养。故在分责任田时,因何某秀没有户口,根本无法领取责任田。

何#光、何#光两兄弟侵占征地款,村民均强烈要求其退还给集体,但 他俩拒不交回,并强词夺理,一口咬死说是他们的责任田。全组村民 多次向南方村委会请求处理,但村委会不理不睬。各村民又于2015 年11月16日共同签写《联名申请书》给茂南区金塘镇党委、政府, 11月19日党委书记李华炜在《联名申请书》上写下批示“请冯琦同 志组织处理”。 但直至今日已将近两年,也无人前来处理,村民大多 认为,何#光是南方村委会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其兄何#光是乌云塘 经济合作社出纳员,再加上村委主任江#海与何#光有亲戚关系,他 们有权有势,金塘镇政府委员冯琦同志也不敢来处理。现村民恳请上 级领导指示有关机关调查处理此事,还村民一个朗朗青天。

何#光身为南方村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分管当地国土工作。 何#光一家有六口人,却占有房屋用地300多平方米,而且门前围墙内的空地也有200多平方米,在村中按人口平分其户属于占地最多的 一户。但何#光并不满足,反而贪得无厌,利用自己做副书记、副主 任的干部身份,2016年3月何#光又在其围墙大门外的道路上违建了几十平方米的房屋,又与其兄弟把村中规划用来建球场和娱乐场所的几百平方土地占去了,现已建起了围墙,经村民多次反映仍未拆除。 后来又在本村吃仔岭砍伐林木两亩多,并雇来挖掘机将地面平整,而 砍下来的已成材大树被其埋在了水坑里。何#光等人这一系列的做法 对村集体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使得群众有很大的意见。

2010年至2011年期间,国家禁止开办小油厂。但何#光在收受 贿赂后却斗胆同意陈某静建办小油厂,并在油厂存续期间收受红包、 利是、礼物等合计人民币14000多元。经群众向油厂老板询问,油厂老板陈某静承认的确有送礼给何#光,并列有账本清单。后群众向有 关部门举报,政府部门立有案底,但至今未见有人过来处理。

(二)

据村民投诉反映现任南方村民委员会主任江#海涉及如下违法乱纪等事实:

一、存在伪造材料,骗取《集体土地所有证》,损害村民利益的 违法行为。 茂名市茂南区金塘镇南方村乌云塘村(下称乌云塘村)的荣华岭, 早于2005年8月11日就由茂南区林业局向乌云塘村登记制作茂南林 证字(2005)第01090002号《林权证》。2015年9月,汕湛高速公路 征地期间,茂名市茂南区金塘镇南方村民委员会(下称南方村委会) 提出该荣华岭有部分土地属于村委会,并表示其持有茂名市人民政 府颁发的茂南集有2012第108008014号《集体土地所有证》,面积为 3.4377公顷。南方村委会提出荣华岭权属争议后,为撤销南方村委会 非法取得的《集体土地所有证》,乌云塘村群众以茂名市茂南区金塘 镇南方村乌云塘经济合作社的名义向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 诉讼。

后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茂名市政府作出的被诉发证行为所依据的《茂名市茂南区(市、县)集体土地权属调查表》, 该表‘领宗地指界人签字加手印并加盖集体经济组织公章’栏里原告的盖章及其法定代表人‘何亚谋’的签名,经原告乌云塘合作社和第三人南方联合社确认,原告的盖章行为不是其村集体的真实意思表示,‘何亚谋’的签名也不是其本人所签,故《茂名市茂南区(市、县)集体土地权属调查表》应属伪造、虚假的证据材料”。由于乌云塘村的公章在2015年9月1日前一直是由南方村委会代为保管的,因此明显是村委会主任江#海利用手中的权力,提供伪造签名、盖章的材料,骗取上级的信任,导致错发《集体土地所有证》,严重侵犯了乌云塘合作社群众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干群关系,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光辉形象,请求上级领导依法依规追究江#海的违法、读职、滥用职权责任。

二、存在以权谋私的违法犯罪行为。 2015年因国家建设汕湛高速公路,征用了乌云塘村的荣华岭部分土地。在征地期间,南方村委会提出荣华岭有部分土地属村委会所有,该部分土地的征地款应发放给村委会,由此引发士地权属争议。在土地权属争议期间,南方村委会主任江#海利用手中权力,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就违法低价发包土地,将争议土地发包给其亲戚表弟何#娣、媒人公江#新。同时一叫何#娣、江#新采取非法手段想赶走原已承包该土地办皮厂的何#等人,并叫两人开来大型工程车堵塞皮厂仓库大门,何#等人报警后公安也无法处理,时间长达二十一天,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直到媒体曝光后才把工程车开走。江#海指使何#娣等人实施这一行为导致皮厂无法依约向需方供货,使得皮厂蒙受重大损失,依法已构成故意破坏生产经营罪。这等行为属于无法无天的黑社会行为,请上级领导查处。

三、怂恿、挑起村与村间的矛盾,幸未引致大型械斗。 2015年汕湛高速公路征地期间,乌云塘村与背底塘村的地界明 确,双方确认清楚,从未发生争议。但2015年9月,背底塘村突然 出动村民群众150多人,拿着扁担、锄头前去乌云塘村的荣华岭争夺 士地。背底塘村的一些群众提出该山岭是其背底塘村的祖公岭,部分 群众提出这山岭是南方村委会的士地,乌云塘村想要夺占这个山岭他们绝不允许。由于乌云塘村在现场参加征地活动的只有三十多人,无法与背底塘村的群众抗争,因此选择了避其锋芒,所以这场群体性大型械斗才没有打起来。事后,经背底塘村的部分村民透露,事前村中开会,表示明天出动去荣华岭的人,每人发100元;有些村民更是表示村民前去争地,是江#海带头发动的,发给村民的钱也是他出的。 而且恰好江#海主任就是背底塘村人,因此江#海挑拨离间,发动群 众闹事,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其已不配再做村委会主任,请纪 委领导委派调查清楚。

据了解,南方村委第一书记是金塘镇纪委书记,作为基层镇级纪委书记为何对村民举报的事项不闻不问,致使村民意见纷纷,严重影响党的光辉形象。

免职声明: 文中观点仅代表村民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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