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好入住的林和苑小区
中法网广州讯:日前,本网接到广州市天河区林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林和苑”回迁村民的投诉称,他们回迁安置近十年,产权证无法办理,数年信访多次向有关部门、国土资源部、国家信访局、中纪委国监委和地方纪委等部门反映,请求督查督办尽快办理,但至今仍无果,引发村民集体不满及社会各界关注和质疑。
据了解,林和村的“城中村”改造拆迁项目是广州市政府主导、审批、监管的重点改造项目, 2009年开始动迁,2010年4月8日开发商(广州新天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林和村“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2010年村民房屋全部被拆除让出土地,2014年7月全部回迁,至今近十年过去了,由于政府相关部门和村委不作为,官商勾结,擅自将2000多套回迁房屋登记于村集体名下,对村民办理个人产权证的诉求置之不理,严重侵犯了回迁村民拥有房屋的所有权、物权、继承权、交易权等合法权益,令村民蒙受极大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村民曾多次走访和网上向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请求督查督办开发商履行合同缴清土地出让金,尽快解决办理个人房产权证的问题。但信件每次转至街道办得到的答复都是相同,敷衍了事,没有拿出解决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办理商品房产权证的可行方案,实属行政不作为。
特批缓缴土地出让金 与国家法规相悖 国库损失近10亿元
2010年林和村“林和苑”回迁安置房改造项目开发商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号:440106-2010-000001),2010年林和村村民房屋(建筑面积约175679.73平方米)全部被拆除并让出土地,土地面积约63610平方米,若通过招拍挂市场化获得该土地开发房产,按当时广州天河区同类地块价格市值10多亿元,而开发商当时未交任何国有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就获得该地块使用开发权。2010年广州市政府办【穗府办〔2010〕35号】转发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调整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计收标准的通知》第二项第七条第二段 “纳入‘城中村’自主改造且与旧村一并改造的,按土地纯收益的50%计收土地出让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交易转让时,按相应用途基准地价的30%计收土地出让金。”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规定,土地出让收入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管理,可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征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督促土地使用者严格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确保将应缴的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地方国库。据此,政府对涉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约定的土地出让金负有计收及征缴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国有土地出让金必须先缴纳费用再使用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十五条 土地使用者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依照规定,广州新天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必须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才能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理应早就缴清国有土地出让金。而广州市政府相关部门或制定该规定以所谓合法掩盖违法,开绿灯任由开发商无限期缓交土地出让金,致使国家财政少收入约10多亿元,谁受益难道政府不清楚吗?
市政府拒收土地出让金 个人产权变集体产权合理吗?
根据村民数年来的信访,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街道办最近分别于2022年2月21日和7月8日作出的两份内容同样的答复称:
经了解,在2015年8月,广州市林和润杨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曾向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提交《关于缴交林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住宅楼土地出让金的申请》,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但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未受理。
2016年10月19日,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复建地块6栋回迁房《广州市房地产初始登记告知书》,备注“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土地未办有偿使用手续;土地出让金按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交易转让时的政策和标注计收”。
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街道办的答复
2018年5月23日,广州市林和润杨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及开发商广州新天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再次向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提交《缴纳土地出让金申请书》,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仍然复函不同意申请。2018年12月11日,广州市林和润杨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对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提起行政诉论,要求广州市国上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缴交土地出让金的通知等。在2020年1月2日,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作出(2019) 粤7101行初3504号《行政判决书》,驳回广州市林和润杨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广州市林和润杨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向广州铁路中级运输法院提出上诉。2020年12月11日,广州铁路中级运输法院在开庭审理(案号:(2020)粤71行终951号)后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广州市林和润杨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内容。由于房屋主管部门及相关政策规定要求暂缓缴纳土地出让金,现阶段无法缴纳。为了继续推进回迁房的办证工作,广州市林和润杨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经过多次与广州新天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协调,新天公司最终同意1.5亿元款项支付至广州市林和润杨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再由广州市林和润杨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制定分配方案分配给符合资格的被拆迁人,由被拆迁人自行决定是否申请补缴或者在其交易回迁房时缴纳(按照目前的政策,如被拆迁人没有发生交易、赠与回迁安置房的,可以不用补缴),该事项及分配方案于2021年1月7日经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现1.5亿元土地出让金款项已经支付至广州市林和润杨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专管账户。
2021年5月12日,广州市林和润杨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及新天公司公示了《林和村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房房产证办证实施方案》等文件,公布了不动产权证办证的相关要求。5月21日,广州市林和润杨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及新天公司公示了《关于林和村回迁安置房房产证办证的通知》等文件,确定第一批不动产权证办证工作从6月1日起至5日办理,后因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取消。7月9日,广州市林和润杨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公示了《关于启动林和村回迁安置房房产证办证手续的通知》,并已于7月15日至7月19日正式实施办证申报工作。
2022年5月16日发布通知5月20日至28日进行第三批登记。
据村民反映,林和村委名义上公开答应村民办证,都是应付式,自2021年5月始至今,一年过去了,第一批和第二批登记的村民仍没有一户人办好房产证。2022年5月16日发布通知5月20日至28日进行第三批登记,而却以防疫为名,每天只限6名村民前往登记,若按这个进度计,再花十年时间都未必能登记完成。村委的做法就是欺上瞒下无作为的表现,没诚意去履行协议,应付上级和村民了事。已经白白浪费十年时间,很多老年村民在期盼办产权中过世了,现在又不知拖到什么时候才能办好房屋产权证。面对记者说到此,村民感慨万千,泪流满面。
开发商违约 相关部门不作为 损害村民合法权益
2009年11月26日经股东大会通过的《林和村“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2009年11月26日经股东大会通过的《林和村“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第五条第四项回迁房产权证指明: “回迁安置房以套为单位由集体牵头督促开发商在交楼之日起两年内统一办理好国有商品房产证,一切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开发商缴纳”。
2010年1月28日村集体与开发商签订《合作改造林和“城中村”项目框架协议书》
2010年1月28日村集体与开发商签订《合作改造林和“城中村”项目框架协议书》第二条第四项第6点:在甲方(林和村集体)办妥回迁安置房屋之土地由集体土地转制为国有土地的前提下,回迁面积办理国有房产证所需缴纳的政府费用均由乙方全额承担(回迁住宅的房屋应保证今后转让时无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否则由乙方“开发商”承担)。
按上面约定,2016年回迁村民就应拿到房产证了,而村委和开发商在2021年5月才开始启动办证程序,严重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该谁来承担,又该如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据北京法律界人士指出:林和村2000多套房屋土地出让金缴纳和产权证问题是政府行政不作为及开发商与村委涉嫌官商勾结所至,违法乱纪的行为,未经村民知情并同意的情况下,将村民的回迁房统一登记在村集体名下,严重侵犯了回迁村民房屋的所有权、物权等权益,不利于社会和谐与稳定。希望上级政府领导及纪检相关部门督查督办,依法依规责成属地政府和责任方尽快缴清国有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尽快为村民办理个人名下房屋产权证及进行不动产权登记。
面对民众的诉求,希望有关职能单位和属地管理部门主动扛起责任,共同研究,切切实实解决好群众的现实问题。媒体期待本次报道的问题能够得到顺利解决,希望拆迁安置户可以尽早的拿到缴清土地出让金的房产证。对于此事件,本网将持续关注报道。
新闻背景:此事件的发生时间正是在落马书记万庆良任上,万庆良2010年调任省城广州之后,曾力推其“新型城市化”战略,但折腾了好几年也没拿出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倒是他管辖下的几个区,接连因为城市化改造问题而发案。2013年12月19日,原广州市副市长、增城市委书记、天河区委书记曹鉴燎被立案调查,传闻牵涉天河区城中村城市化改造过程中贪污集体财产等问题。
当时村民曾多方投诉举报,但曹却安然无恙,天河区多名村官也纷纷出逃国外。直至2013年下半年中央第八巡视组进驻广东,陆续收到群众举报,才将曹鉴燎拉下了马。有消息称万庆良也一度被有关部门叫去问话,被传涉案,但当时未被采取措施。
另一广州下辖区白云区,亦曾爆发惊人窝案。去年中,广州市纪委查明,包括白云区区委书记、常务副区长、副区长等在内的60多名官员涉及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被查处。一个区成批官员在短时间内相继倒下,尤其是8人区政府班子被查处了3人,几乎倒掉一半,堪称区内官场“地震”,以至于肃贪后,召开区常务会议开会都不够人数,成为一大笑话,作为直接领导的万庆良显然难逃其咎。
(文/本网广州调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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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2日 下午8:58 1F
希望上级政府领导及纪检相关部门督查督办,依法依规责成属地政府和责任方尽快缴清国有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尽快为村民办理个人名下房屋产权证及进行不动产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