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茂名市华厦新城部分业主爆料称,该小区第二届业委会的成立存在违反法律程序、投票不规范等问题,导致业主权益受到损害。他们希望此事能引起社会的关注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和调查,保障他们正当合法权益。
新业委成立不符法律程序
据华厦新城业主透露,2019年12月19日中午12点30分,有个自称是“业委成员”的“3—7**柯某某”在业主群发布通知称“小区准备成立第二届业委会,定于2019年12月20日星期五晚上19:30在四楼花园会所召开业主大会,请各位业主一定要参加,就小区各梯各楼层瓷砖脱落,电梯,会所,增加健身器材等问题进行商议,会逐步去跟进。每家每户都要有人派代表到场签名报到。有问题大家就提出来,想办法去解决。如果自己的事都不关心,有问题我们想大家沟通的机会都没有。”
(来源:业主群截图)
对上述《通知》和相关情况,一些业主对其程序的合法性表示质疑:2019年12月19日柯某某在群里发布的召开业主大会的临时《通知》是讨论“瓷砖脱落”等问题,没有说到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新业委”,这与茂南区羊角镇政府2020年1月20日发布的关于《华厦新城第二届业委会备案公告》和《备案回执》(详见附件)里所说的“业委会成立投票”相矛盾。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业委会成立应由20%的业主签名向所在街道办(镇政府)提出申请,并成立筹备组,由属地管理的居委会一把手担任组长,小区积极分子担任筹备组副组长、组员;二、街道(镇)发布成立筹备组公告公示名单15天,期满后无异议街道(镇)批准成立筹备组,公示15天无异议后,由筹备组在小区进行广泛宣传,通知广大业主推荐业委候选人(一个候选人要10户业主推荐才符合规定),筹备组把业主推荐的候选人在小区显眼位置公示15天后,再由街道办批准才能成为候选人;③筹备组召开业主大会应提前15天发布通知并经街道批准。据一些业主反映,第二届业委会的成立过程都没有按照上述有关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执行。
冷冷清清投票现场
“我们都没有投票,也不知道何时成立,华厦新城所谓第二届业委会成立全部都没有履行上述规程,是程序不合法”, 某业主表示。
列表7名候选人,备案却9人,不是投票而是《参选名单同意书》,说明造假,一点规范程序都没有。
程序违法则结果无效。华厦新城部分业主认为,抛开投票弄虚作假等方面不说,违反法律程序成立的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是不合法的,因此应当予以撤销。
管辖权存争议
某业主指出,新“业委会”成立报备批准单位是羊角镇政府,而我们华厦新城是属河东街道高凉社区,不是由羊角镇行政管辖。这一点就是存在很大问题,后面我们向所属社区高凉社区咨询,得知高凉居委也未曾参加什么“新业委会成立”指导。那么新“业委会”成立中监督批准备案单位的羊角镇政府是怎么回事?
据茂南区河东街道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华厦新城所在区域属他们街道高凉社区管辖范围,除住宅小区住户外,住宅楼下面的商铺及土地目前属羊角镇政府管辖,对华厦新城第二届业委成立由羊角镇政府颁发《备案回执》一事表示意外,但没发表任何意见。
那么羊角镇政府《华厦新城第二届业委会备案回执》是如何下来的?个中内情颇耐人寻味。
新业委成员身份:9名成员6名不是法定业主?
据某业主指出,羊角镇政府对华厦新城无行政管辖权,更无权委托属于河东街道办的高凉居委去监督指导业委会成立工作。更为离谱的是,“业委会”9名成员中,其中6名都不是法定业主(房屋的所有权人)身份,有的是法定业主亲属。相关文件规定不是法定业主没有参选权,更不能担任业委成员,对候选人身份没有严格把关审核,是监管部门失职。
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尚未登记取得所有权,但基于买卖、赠与、拆迁补偿等旨在转移所有权的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2020年3月29日 上午2:59 1F
我想举报这篇文章,说的都不是实话,清撤下次文章,信不信全体业主来起诉你!
2020年3月29日 上午7:58 2F
羊角镇政府怎么不核实业主身份和是否欠物业费就草率“备案”,是真法盲?还是假法盲?
2020年3月29日 下午12:32 3F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粤建复函[209156号
关于明确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问题的答复
佛山市建设局:
你局来文《关于明确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的请示》(佛建[2009164号)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六条,《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第二十五条规定,夫妻之间房产证无名的一方不能认定为业主,没有资格参加业主委
员会委员选举,业主不能委托其配偶或亲属代表自已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
二、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业主不能委托其配偶或
亲属代表自已参加业主大会筹备组。
此复。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