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来 鳌江镇新林村违法扩建祠堂 镇党委书记方锦坤被指幕后主使

法制在线 2023年12月9日15: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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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新闻社 (艾森新闻网www.isenbj.cn首席记者曲德龙 萧青揭阳报道) 近日,有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鳌江镇新李村村民向媒体求助称:“2022年2月18日随着新林村所谓修复重建祠堂开工,实质是霸占新林村和新李村两村公共用地违法规模扩建。该违法行为打破了两村几百年和谐共处氛围。我们新李村进村唯一的出入口(土名“公厝前”)消防通道被堵死,全体村民为此进行大规模聚集强烈抗议,致使两村村民发生对抗迅速升级,差点酿成群体事件(村民称“2.18事件”)。后被县、镇相关部门紧急疏散并紧急停工。由于镇、县个别领导隐瞒实情,欺上瞒下,压制民意,一方面公权私用以各种名义抓捕维权的新李村新老干部及村民,一方面纵容甚至保护祠堂建设方组织施工形成事实上的占有,该违建行为导致我们新李村村民积怨成殇,为两村矛盾升级再次埋下伏笔,由此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广东惠来 鳌江镇新林村违法扩建祠堂 镇党委书记方锦坤被指幕后主使

 卫星图显示:曾经的供销社、卫生医疗所集体土地被占用建祠堂

    据了解,新李村和相邻的新林村之间从历史上延续至今就有一条两村共用的公共道路(土名“公厝前”),两村之间为公共道路的常常发生械斗事件。为了平息两村的矛盾,清朝嘉庆年间,政府作出裁决(见嘉庆六年七月潮州府惠来县正堂裁决文书),要求两村保持现状,和平共处,按照公共道路共同使用,后延续至新中国解放初期。解放后两村之间道路建设成共用的供销合作社和医疗站,1982年7月21日,新李村(乡)和新林村(乡)在当时的惠来县鳌江公所惠来县公安局鳌江派出所、法庭的见证下签署了《协议书》,该《协议书》第二款第3条规定:“双方乡政府及群众不得在公路两侧建房及摆固定地摊点。禁止堆放砂石、沤肥料…保证道路畅通等等”(见图一)。正是由于他们祖辈的遵守契约精神,苦心经营,二村几百年间和睦相处相安无事。

广东惠来 鳌江镇新林村违法扩建祠堂 镇党委书记方锦坤被指幕后主使
广东惠来 鳌江镇新林村违法扩建祠堂 镇党委书记方锦坤被指幕后主使

 1982年7月21日新林村和新李村在当时的鳌江区公所签署的《协议书》

     2022年2月18日,新林村林氏宗族相关人员在未取的土地规划、报建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受惠来县任职的林氏个别官员鼓动,并未协商以及征求新李村村民的意见,在旧址上进行大面积扩建一世祖祠堂(原有祠堂不超过100平方),将该祠堂扩建至几百平方米,把原来的两村共有的卫生院、供销社拆除后的集体土地全部占有。开工当天引起新林村和新李村两村大规模聚集并发生冲突,导致部分村民受伤住院,差点酿成群殴事件。

2022年5月30日,惠县县委就新林村、新李村修建祠堂纠纷事故处理召开工作会议,必须及时果断解决好矛盾纠纷问题,切实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该会议决定:“原则上同意新林村一世祖在其旧址(本村土地上)进行修复重建;二是新林村、新李村所提供的新林村一世祖祠前土地权属资料,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鳌江镇及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予以裁定,同时对原供销社及卫生站土地权属手续予以理顺。三是新林村、新李村交界处原有的空地保持原状,由鳌江镇政府组织实施硬化,更好服务周边村民出行等等。

广东惠来 鳌江镇新林村违法扩建祠堂 镇党委书记方锦坤被指幕后主使

《会议纪要》部分内容显示:“在其旧址(本村土地上)进行修复重建

     新李村村民告诉记者:“惠来县委会议作出的决定并没有得到履行,在鳌江镇委书记方锦坤(林家女婿)等人的偏袒下,祠堂不是在原址修复重建,而是扩建数百平方米,把原来属于公用地的供销社、卫生院、甚至属于新李村一侧的公路消防通道一并被霸占扩建为祠堂。鳌江镇政府的不予处理引发更大的民怨,严重破坏了党群关系,动摇当地社会稳定根基”。

据调查,2022年10月24日鳌江镇政府向村民出示一份所为的“公平公正”处理文件——《告知书》。新李村村民称:”该份《告知书》与事实严重不符,荒唐至极,完全背离事实,有悖惠来县县委会议纪要精神。记者在查阅《告知书》内容,恰恰是《告知书》说明,鳌江镇政府个别领导一面倒偏袒祠堂的违建方,隐瞒相关《协议书》等有利于新李村的所有证据事实。

     如第1项,关于新林村提供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经调查组调查核实没有查到该宗土地登记档案,已由县自然资源局对该证书作无效处理意见,但卫生站和供销站土地来源属于新林村所有没有改变。这是土地确权的法律程序吗?第2项,关于新李村提供嘉庆六年七月潮州府惠来县正堂裁决文书问题。恰恰是这份文书说明新林村和新李村二村之间历史以来就存在争议,正是由于这份历史文书让二村重归于好,和睦相处几百年。政府确权要尊重历史,要有利于人民生产生活,避免引发社会矛盾。根据1965年5月25日鳌江公社新林大队(即新林村)与鳌江供销合作社签订的《合约》、1990年2月鳌江供销合作社向新林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我社借用新林村一世祖(即寨外祖)祠场地作销售点归还一事”的回复》等资料,鳌江供销合作社于1962年向新林村借用新林村东门外祖祠所在土地,并已于1990年2月归还给新林村。第二,1979年11月20日惠来县鳌江地段卫生院出具的《借据》),惠来县鳌江地段卫生院向新林大队(即新林村)借用新林村东门外祖祠所在土地。因此,该土地权属应该归新林村集体所有。

     正是由于上述新林大队(即新林村)与鳌江供销合作社签订的《合约》、惠来县鳌江地段卫生院出具的《借据》的2份文件说明供销合作社、鳌江地段卫生院的内容是借用新林村(大队)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而另一部分土地恰恰就是新李村(大队)的。再结合1982年7月21日,新李村(乡)和新林村(乡)在当时的惠来县鳌江公所惠来县公安局鳌江派出所、法庭的见证下签署了《协议书》等等,难道知法执法的执法人员不懂吗?在此不禁要问,村民几百年的和谐相处,到了方锦坤书记等人的手里怎就发生冲突甚至群体事件?难道是坐等二村冲突来收渔翁之利?

广东惠来 鳌江镇新林村违法扩建祠堂 镇党委书记方锦坤被指幕后主使

                                     将近完工的祠堂

     新李村民强烈要求:“按照惠来县委会议决定处理,在原址修复或重建,对于扩建部分予以拆除,恢复原状,拆除位于新李村古寨墙外6米内(土名:陈厝巷)附近的所有违法建(构)筑物,留出消防通道,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两村消防安全,安居乐业”。

     记者就新李村民反映的惠来县委会议决定“在其旧址(本村土地上)进行修复重建”,为何变成大规模占地违建等问题,曾多次电话及信息联系鳌江镇委书记方锦坤,然而,至发稿时仍未得到官方的任何回应。

     令人担忧的是,随着晋祠日(入伙)临近,将聚集大批村民,两村有识之士担忧有不可预测的事件发生,恐慌、愤怒情绪正在蔓延,有关部门应紧急叫停晋祠日(入伙),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对于事件的后续处理。我们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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