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村财务问题 村民投诉遭推诿
村民依法向当地政府部门提出经济责任审计,为何却一拖再拖?
村民被逼走上街头请愿
日前,来自茂名市化州杨梅镇浪山村村民代表向媒体投诉反映,其所在村村民向当地有关部门投诉该村财务问题,却一拖再拖,无实质去监督查处。。
6月28日,化州杨梅镇浪山村村民代表王某水,王某生等人在网上向茂名信访局提出信访诉求,请求化州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化州市杨梅镇浪山村委会以及浪山村经济联合社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杨梅镇政府于8月12日作出的答非所诉的回复
时间过去近两个月了,至今化州市农业农村局仍没有就村民代表信访要求履行责任组织审计,8月18日村民仅等来杨梅镇政府于8月12日作出的答非所诉的回复,引起众多村民的质疑和不满。
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民政部等十二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民发[2012]162号文)中指出,经济责任审计,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村民对村集体经济管理、处置有异议的,也可以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实施。
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审计机构应当召开主要审计工作人员,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成员代表参加的会议,安排审计工作的有关事项,并向全体村民公布审计方案。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要求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应当及时安排审计,并有提出要求的村民推选出的代表参加。
据浪山村多名村民表示,2019年1月超过五分之一村民联名要求有关部门对本村村委会、经济联社的农地进行确权及村集体财务问题进行查处并审计。
同年7月份,该村又有超过五分之一村民联名请求对村集体及经济联社财务问题进行审计事项及推荐王某翀、王某水、王某生等五名村民为代表进行确认。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本村五分之一的村民要求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就应当及时安排审计工作,审计过程中并由提出要求的村民推选的代表参加。据一村民代表反映,化州农业农村局法制股负责人及某个分管党委仅是草草口头回复,正在走流程,应很快会进行审计。
是什么样的原因让该村的村民一而再再而三联名上访呢?记者了解到,该村村委会主任王某安在担任化州杨梅镇浪山村村主任期内,大肆利用职权为自身以及亲朋好友谋取私利,同时操纵村民选举,成为当地有名的“村霸”。
2016年茂名市纪委对其作出了党内警告处分
记者查询获悉,2016年,茂名市市纪委曾通报化州市杨梅镇浪山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某安公款私存案。经查,王某安任职期间,将浪山村委会2007年至2010年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款共10210元公款私存,对村民王某娣申报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审查把关不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浪山村村民表示,2016年,王某安收到茂名市纪委党内警告处分之后,未见其收敛,反而变本加厉,非法买卖、侵吞村集体土地较之以前更加疯狂,严重者更是涉嫌违法犯罪。
此外,多名浪山村民表示,王某安身兼村委会主任、浪山经济合作联社总长、浪山村三个经济合作社社长、浪山村族老理事会长、“浪山殡改队队长”等多个职位,把持村内事务,任人唯亲,严重阻碍浪山村的整体发展。
“王某安被指贪污腐败,严重违法事实由来已久,但是时任杨梅镇党委书记李#辉及现任杨梅镇党委书记彭#春等历届领导不重视,不实质查处, 村民多次向当地纪委监察部门反映,也一直没有得到反馈”,多名知情人透露。
记者在天涯论坛,百度贴吧等社交平台发现,自2015年开始,就有大量关于 “浪山村党支部书记王某安”的帖子出现,矛头直指其在任期间贪污腐败,严重违法乱纪,帖子更是指其为“村霸”书记。
根据帖子指出,王某安任职期间,非法买卖村集体土地,获利398万元。侵吞租赁土地款60余万。减免亲戚朋友鱼塘租金1300多万元。霸占土地经营权。非法克扣已故村民塘租款。为亲戚朋友违规办理低保,骗取和非法占有巨额国家生态林补贴专项资金,骗取生猪养殖巨额补贴,违法强占村集宅基地等。违法索取的土葬费超贰佰万元
此外,帖子中指出,王某安长时间把持基层政权,未经选举程序,自封村官。通过暴力手段恐吓纪检监察办案人员。
对此,浪山村村民多次向茂名市监察委以及茂名市政府举报,但是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导致现在的浪山村处于一个“村民敢怒不敢言”,王某安一言独断的“自由王国”。村民则表示希望当地有关部门能够介入,给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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